社保入税来了!!
北京、上海、山东、山西、湖南、吉林、广西、贵州、四川、新疆、西藏、深圳、青岛等,10多个省市人社局相继发布《关于企业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宣布今年11月1日开始社保入税,几乎没有给企业任何缓冲的空间,立即执行。
社保入税后,企业想逃脱“社保义务”就更难了,这势必会增加一些企业的成本,不少老板就想问2个问题:
1. 如果员工坚持不买社保,可以让他签一份自愿放弃,公司就可以免责吗?
2. 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自愿放弃社保,然后以其他形式进行经济补偿吗?
关于上述问题,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官方,给予了斩钉截铁的回复:“员工自愿放弃社保,用人单位不能免责!”
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强制性义务”
有些员工,为了每月能到手尽可能多的钱,不惜放弃未来,饮鸩止渴,坚决不愿意缴纳社保的个人部分。
有些企业,为了降低人力成本动了歪脑筋,强迫员工签署《自愿放弃声明》,然后随便加点补贴敷衍了事。
无论是员工还是企业,以上这些想法都是要付出代价的。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84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而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因此,用人单位和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用,既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利,也是应尽义务,不能根据职工或者用人单位意愿而免除,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l 员工签了放弃社保声明,单位还要缴社保?
是的,哪怕员工同意放弃缴纳,用人单位还必须缴纳社保。
而且,员工自愿起草或签订放弃社保的声明或协议等,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均属无效文件。
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雷打不动的义务。员工自愿起草或签订放弃社保的协议,本身就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所以协议无效。
缴纳社保一事,用人单位不能看员工的意愿,无论怎么约定,只要没有按规定缴纳,即为违法行为。
劝员工放弃社保,换成“加工资”可以吗?
“把社保换成现金发放”或“把社保换成加工资”均属于无效行为,因为社保不是完全直接上交给个人的。
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意思就是,劳动者也有缴纳社保的义务,同样不得无视,但凡行政部门查实,企业与个人均会受到处罚。
再者,遇上懂法的员工,可以运用《劳动合同法》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员工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如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均可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员工告单位不买社保,单位有胜算吗?
因为现在社保信息都是非常透明的,只要员工和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又没有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一旦员工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几乎是100%胜诉。
用人单位必须全额补偿,如果时间拖了很久,还要承担高额的滞纳金,以及支付员工的经济补偿金。
换句话说,哪怕员工“引诱”用人单位说自愿不买社保,用人单位也不应该铤而走险,毕竟员工一旦反水的话,承受损失的还是用人单位。
社保入税到底怎么“入”?
其实早在2018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印发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其实有一些城市,例如广州市,“社保入税”早已进入实操阶段。
而今年11月1日开始社保入税的,主要是北京、深圳、上海、四川、山东等关键省市,到底什么是社保入税?具体怎么入?
“社保入税”也称为“社保(医保)核定、税务征收”模式。缴费人参保后,向所属社会保险经(代)办机构,按现行方式和渠道办理申报,人社、医保部门核定缴费金额,并及时将应缴费额传递给税务部门,税务部门按照核定金额进行征收。
通俗点说,就是社保费原来由社保局征收,现在改为税务部门征收。社保局做“计算员”,税务部门做“收银员”。
“社保入税”无疑会增加了一些劳动用工不规范企业的成本,例如一些经常用散工的餐饮小店,小型装修公司,广告公司等。社保改由税务部门征收后,员工的银行收入记录、个税缴纳记录就会跟社保费做比对,漏缴、少缴等情况就会一目了然。
毕竟现在税务部门已经全面启动“金税三期”,运功大数据和云计算管理的。
金税三期工程的大数据系统是由数据采集、数据仓库和数据集市三个部分组成,并且实现了税务系统内部同级、上下级以及与工商、信用、银行、社保、外汇、房产、车辆、质检等所有相关部门大数据共享。
有了这些数据比对和筛选,“社保稽查”就变得非常轻松,那些想逃脱社保缴付责任的用人单位便无所遁形。那些暂时没有被催缴的企业也不要报侥幸心理,手握详细数据的税务部门,随时都可以来一次“终极清算”,把欠款、滞纳金、罚款一并收回。
哪些员工确实不用买社保?
是不是所有的劳动用工,均需要缴纳社保呢?答案是否定的。
如果用人单位有以下这些人员,可以不为其缴纳社保。
1. 返聘退休人员
用人单位与返聘退休人员签订的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属于劳务合同。劳务合同则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的范畴,而是属于民事合同的一种,受民法、合同法的调整。
所以用人单位如果是返聘退休人员,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保。
2. 实习生
在职学生在校期间,或毕业前的最后一年,都会找单位实习寻求社会经验,鉴于这些实习生跟第三方学校还存在“归属关系”,所以用人单位只能跟其签订《劳务合同》或《实习协议》。
跟上面的返聘退休人员一样,实习协议也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的范畴,用人单位不需要为实习生缴纳社保。
3. 承包商派遣人员
在工程项目总包和分包中,会出现总包方为了便于项目监管,会派出几名技术总监、工程监理或项目经理到分包方的施工现场。
而作为分包方单位,这些派遣人员已经跟总包方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与总包方存在“归属关系”,所以分包方只能跟他们签署《劳务合同》,同理,分包方也不需要为他们缴纳社保。
4. 兼职人员
兼职人员,是指在不脱离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利用业余时间从事第二职业,为第三方提供体力或脑力劳动支出。
兼职人员本身有自己“原配”的工作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均由原配工作单位办理,和兼职公司无关。所以作为兼职单位,无需为他们缴纳社保。
5. 劳务派遣公司人员
如果企业用的是劳务派遣公司的人员,这些派遣人员已经跟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也由劳务派遣公司缴纳了社保,所以作为用人单位,无需再为派遣人员缴纳社保。
总结:
最近关于“社保入税”这个话题引起了社会上的很多讨论,其实最通俗的解释,就是社保局继续充当“计算员”的角色核定缴费金额,然后税务部门就作为“收银员”的角色进行征收。
但因为税务部门利用“金税三期”实现了大数据管理,结合个人的银行收入、纳税记录、劳动关系,就很容易筛选出哪些企业漏缴或少缴了社保,这一定程度会让那些劳动用工不规范的企业增加了成本。
与其同时,这些原来用工不规范的企业,就会想钻空子,让员工签署《自愿放弃社保》的声明以便逃脱缴纳社保的责任。但人社局再次强调,这些是违法行为,是要接受处罚的。
最后,我们讲了企业哪类用工,可以不缴纳社保,希望今天的内容对您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