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是否要为试用期中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关于试用期约定,《劳动合同法》首先明确了试用期应当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以内,这与先前的法律规定相一致。对于参与试用期的员工和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确已形成,因此企业应为试用期内的员工缴纳社保费。
《劳动合同法》作出的新规定,特别是对于企业在试用期约定时作出了新的约束性规定,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对于企业来说,尤其应当重视。
一、关于单独约定试用期合同。在招聘新员工时,企业为占据主动,往往与新招聘的员工先签订试用合同,然后再与决定正式录用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劳动关系订立。也就是说,认为通过签订试用合同,就能回避签订正式合同的风险的想法是不正确的。同时,《劳动合同法》还规定,只签订试用期合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试用期即为劳动合同期限。所以,正确的做法是同新进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包含试用期的内容。
二、试用期的工资标准。 关于试用期的工资约定,法律上主要有两点约束:一是试用期工资最低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二是按照80%的比例计算出来的最低工资还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试用期是否需要缴纳社会保险。事实上,虽然试用期双方的劳动关系尚未最终确定,但在劳动者提供劳动之时,劳动关系确已形成。因此法律明确规定企业应为试用期内的员工缴纳社保费。
2. 最低工资是否包含社会保险费?
劳动者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之内。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下列各项: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省规定的劳动者应享受的福利待遇。主要包括:对劳动者进行培训的费用;按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定发给劳动者的费用和用品,以及用人单位自身规定 的工作用品(如工作着装等);按国家住房制度改革规定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支付的医疗卫生费,丧葬抚恤金,控亲路费,计划生育补贴,生活困难补助,冬季取暖补贴,防暑降温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