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 法人、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的区别和联系
1. 法人:法人是一个组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组织。
2.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是一个自然人,是代表法人对外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须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因为法定代表人必须兼任上述职务,所以必将处于公司管理的核心地位。
3. 法人代表:基于法定代表人授权而产生的,代替法定代表人对外行使职权的人。法定代表人可以不止一个,而法定代表人只能有一个。
举个例子:A公司在工商局登记的法定代表人是张三,现在A公司要去上海采购一批设备,张三授权李四前去办理。那么,A是法人,张三是法定代表人,李四是法人代表。
l 法定代表人是不是要承担法人的一切连带责任?
还是上面的例子,如果李四在采购的过程中出现人身意外,张三需要承担责任吗?答案是否定的,承担责任的主体是A公司而非法定代表人张三。所以,现实生活中,有的人可能会要求法定代表人承担连带责任,这个做法是不可取的。
l 什么情况下,企业法人的行为会让法定代表人承担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罚、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2. 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 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4. 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5. 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6. 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所以,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需要清楚公司的经营行为、纳税行为和资金状况,并保证公司处于正常状态,否则将会承担不必要的连带责任。
l 法定代表人的个人非法行为,公司法人要承担责任吗?
还是上面的例子,如果张三到了上海,以个人名义借了50万元,公司A需要承担吗?答案是否定的,公司不需要承担责任。所以,作为相对方,在和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打交道的过程中,首先要明确的是他的个人行为,还是职务行为。
l 到底应该选谁作为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法人在内部关系上是劳动合同关系,在对外关系是代表关系,其代表职权来自法律的明确授权,不另需企业法人的授权委托书。
在现实的案例中,对于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一般由公司的实际经营股东,管理层的核心人员或核心技术骨干担任法定代表人,如上述提及的,法定代表人不可避免在公司担任核心角色,公司的各种行政登记,税务申报,银行开户,网络平台登记等,法定代表人都必须参与,所以找一位积极参与公司经营,并愿意对公司的经营行为出心出力的人做法定代表人是上策。
l 可以找个亲戚或朋友代替我做法定代表人吗?
经过上面的分析,说法定代表人是完全没有风险是不客观的,但孔子也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自己参与投资和经营的公司,自己都不愿意承担起责任,而把一个局外人卷入其中,这种做法是欠妥当的。
当然,如果确实碍于身份或利益,无法担任法定代表人,而又找到彼此互相信任的人,这也是可行的。谨记信任是前提,如果法定代表人利用职务,对外做出了不应该的承诺或担保,后果还是要背后真实股东去承担。
l 可以找个亲戚或朋友代替我做法定代表人吗?
经过上面的分析,说法定代表人是完全没有风险是不客观的,但孔子也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自己参与投资和经营的公司,自己都不愿意承担起责任,而把一个局外人卷入其中,这种做法是欠妥当的。
l 如何处理好法定代表人与企业投资人之间的猜忌和矛盾?
在实际操作中,法定代表人会担心企业出问题连累自己,而企业的股东们,也会担心法定代表人对外胡乱行使职务,导致公司有不必要的经济和名誉损失,那如何让两者都放心呢?
关键是在于有完善的制度,包括规范的财务制度和行政制度,举个例子:
张三、李四和王五合资成立了一家贸易公司A,注册资本50万元,其中张三占股70%,李四20%,王五10%,但因为王五年轻能干,且愿意全身心投入到新公司,所以大家推选王五作为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
公司A在筹备期间,因没有银行账户,各股东到注册资本还未能到位,王五又想尽快大展拳脚,他以公司负责人和拟定法定代表人的名义向陈六借款100万元,用于办公室装修、购置办公设备等,王五向陈六出具了一张借条,公司成立后,王五又在借条上补盖上了公司都公章。公司成立后,陈六因急需用钱向公司A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但公司A新聘任的财务主管认为这是王五的个人行为,借条的主体是王五,公司不对债务负责,那么,债务到底应该谁去承担?
答案是:公司A。因为王五是以公司A负责人的名义借款,而且还在借条上盖上了公司公章,因此债务和利息应该由公司A承担。
这就反映出股东在合作之前,完善的财务制度有多重要,股东之间哪些钱该花,哪些钱不该花,绝对不能一个人说了算,财务上的混乱可能造成股东之间彼此的猜忌、内耗和矛盾。其次是完善的行政制度,就比如是公章的管理,法定代表人或发起人是否有权自行加盖公章等,应该在公司成立之初就制定行之有效的公章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