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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规章制度》,就是有了方圆,没有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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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阅读:775   创建时间:2019-4-16    更新时间:2019-4-16  
 
   

l   有了《劳动合同》还需要《规章制度》吗?

答案是需要的!如果说《劳动合同》是彼此约定了行为的底线,那么《规章制度》就是度量这些底线的刻度,如果没有《规章制度》,迟到、早退、旷工、调岗、休假、考核等等都成了无法执行的虚幻概念。《规章制度》是公司法支持的企业的权利,如果企业不行使这个权力,在人力资源的管理问题上将被迫处处碰壁。

很多民营企业的管理体制是“老板决定,员工执行”,既没有成文规定,也没有处罚措施,即便员工出现了老板曾经口头宣布的违纪行为,但因为管理制度没有走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老板的“口头规章”并不生效,在劳动仲裁时,企业完全处于被动地位。

 

l   《规章制度》一般包括什么内容?

《规章制度》是针对企业大多数人制定的普遍适用性规则,一般可以分为“与劳动者切身利益密切相关部分”和“不属于劳动者切身利益部分”:

 

Ø 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部分:

l 薪资岗位

l 工作时间

l 休息休假

l 劳动纪律

l 职工培训

l 劳动安全卫生

 

Ø 不属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部分:

l 日常管理

l 生产工艺

l 环境卫生

 

l   《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的主要区别?

 

规则制度

劳动合同

法律性质

单方法律行为

双方法律行为

成立依据

公司法等企业立法

劳动合同法等劳动立法

生效程序

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

双方平等协商

功能作用

规范企业秩序,确保自主经营

确定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

法律效力

相对较低

相对较高

 

 

 

l   《规章制度》的制定原则?

Ø  要符合法律规定

Ø  要具有公平合理性

Ø  符合法定程序,即“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

 

l   两者出现冲突时,以哪个为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当劳动合同和规章制度两者冲突时,处理方式有两种:

 

Ø  法院采用的判案标准依据“劳动者请求”,换句话说,劳动者选择哪个,哪个的效力就高;

Ø  如果劳动者无请求适用标准,人民法院可依据其他法律法规,或者依据法理来选择适用。

当然,企业制定《规章制度》的前提是不能违法《劳动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规章制度》成立的前提下,选择权在劳动者。

 

l   如何预防和控制因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不一致而出现的问题?

当两者出现不一致时,还是有一些技巧和措施,让企业处于主导地位:

 

Ø 直接约定规章制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比如,劳动合同最后一条可以表述为:“本公司员工手册作为劳动合同的一部分,与劳动合同同等有效。“

 

Ø 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指引性条款

   比如,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增长幅度以及奖金发放等,以企业员工手册等相应规定为准。“

 

Ø 依据规章制度及时变更劳动合同

当规章制度修改后,与劳动合同有冲突,应及时变更劳动合同中的条款,这样也可以避免两者之间的冲突。

 
   出自:广州促程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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