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 有了《劳动合同》还需要《规章制度》吗?
答案是需要的!如果说《劳动合同》是彼此约定了行为的底线,那么《规章制度》就是度量这些底线的刻度,如果没有《规章制度》,迟到、早退、旷工、调岗、休假、考核等等都成了无法执行的虚幻概念。《规章制度》是公司法支持的企业的权利,如果企业不行使这个权力,在人力资源的管理问题上将被迫处处碰壁。
很多民营企业的管理体制是“老板决定,员工执行”,既没有成文规定,也没有处罚措施,即便员工出现了老板曾经口头宣布的违纪行为,但因为管理制度没有走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老板的“口头规章”并不生效,在劳动仲裁时,企业完全处于被动地位。
l 《规章制度》一般包括什么内容?
《规章制度》是针对企业大多数人制定的普遍适用性规则,一般可以分为“与劳动者切身利益密切相关部分”和“不属于劳动者切身利益部分”:
Ø 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部分:
l 薪资岗位
l 工作时间
l 休息休假
l 劳动纪律
l 职工培训
l 劳动安全卫生
Ø 不属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部分:
l 日常管理
l 生产工艺
l 环境卫生
l 《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的主要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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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制度 |
劳动合同 |
法律性质 |
单方法律行为 |
双方法律行为 |
成立依据 |
公司法等企业立法 |
劳动合同法等劳动立法 |
生效程序 |
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 |
双方平等协商 |
功能作用 |
规范企业秩序,确保自主经营 |
确定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 |
法律效力 |
相对较低 |
相对较高 |
l 《规章制度》的制定原则?
Ø 要符合法律规定
Ø 要具有公平合理性
Ø 符合法定程序,即“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
l 两者出现冲突时,以哪个为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当劳动合同和规章制度两者冲突时,处理方式有两种:
Ø 法院采用的判案标准依据“劳动者请求”,换句话说,劳动者选择哪个,哪个的效力就高;
Ø 如果劳动者无请求适用标准,人民法院可依据其他法律法规,或者依据法理来选择适用。
当然,企业制定《规章制度》的前提是不能违法《劳动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规章制度》成立的前提下,选择权在劳动者。
l 如何预防和控制因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不一致而出现的问题?
当两者出现不一致时,还是有一些技巧和措施,让企业处于主导地位:
Ø 直接约定规章制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比如,劳动合同最后一条可以表述为:“本公司员工手册作为劳动合同的一部分,与劳动合同同等有效。“
Ø 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指引性条款
比如,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增长幅度以及奖金发放等,以企业员工手册等相应规定为准。“
Ø 依据规章制度及时变更劳动合同
当规章制度修改后,与劳动合同有冲突,应及时变更劳动合同中的条款,这样也可以避免两者之间的冲突。